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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駐金門小隊長涉洩密對岸 金馬澎分署:已予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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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玟嶸金門17日電)海巡署駐金門某單位陳姓小隊長涉交付兩岸偷渡客個資等資料給走私業者陳男,陳男再交予中國海警線民。海巡署金馬澎分署表示,已免職涉案小隊長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今年4月16日陳姓小隊長涉洩密及違反國家安全法案經法院裁定羈押,金馬澎分署立即於同日將其停職接受調查,並於7月16日核予免職處分。

金馬澎分署指出,除配合檢調機關偵辦,另已啟動內部調查程序,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全面加強所屬人員考核,並落實法治及廉政教育,以杜絕類似案件再發生。

根據金門地檢署稍早發布新聞資料,這名陳姓小隊長負責海岸走私及偷渡查緝業務,卻受國小同學陳男請求,為其提供金門地區海域雷達航跡紀錄、雷情資訊及漁船出港查驗及安檢紀錄,藉以打探、瞭解金廈海域非法走私競爭同業現況,以利陳男經營金廈兩岸蝦苗走私業務。

而陳男107年間結識大陸地區男子,共同在大陸福建省開設龍蝦養殖場,從事兩岸及蝦苗運送走私業務;此名大陸男子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總隊吸收運用,成為中國海警總隊線民。

檢方指出,此名大陸男子接受中國海警總隊指示,為達成中國海警要求掌握兩岸走私偷渡查緝案件內容,透過陳男牽線,由陳姓小隊長將兩岸偷渡客及刑案調查資料等資訊洩漏給陳男,再由陳男透過大陸男子交付中國海警總隊。

檢方今天表示,陳姓小隊長及陳男涉違國家安全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等,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就陳姓小隊長部分,建請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刑度,併科新台幣200萬元罰金,以資警惕。(編輯:陳仁華)1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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