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產後1年哺乳可上夜班 需自主提證明
2016/3/8 14:43(3/8 17:37 更新)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8日電)勞動部今發布解釋令,禁止女性勞工在「哺乳期間」從事夜間工作:產後一年內哺餵母乳及餵哺牛乳者,在午後10時至翌晨6時原則上不可上夜班,保障產後女性勞工的生活作息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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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8日電)勞動部今發布解釋令,禁止女性勞工在「哺乳期間」從事夜間工作:產後一年內哺餵母乳及餵哺牛乳者,在午後10時至翌晨6時原則上不可上夜班,保障產後女性勞工的生活作息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