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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餘波 黃之鋒承認藐視法庭罪

2017/7/6 15:47(7/6 16:4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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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6日電)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等人今天在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罪,這起案件涉及2014年底的「占中運動」。

當年「占中」期間,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的黃之鋒、前專上學生聯會副祕書長岑敖暉和社會民主連線副主席黃浩銘等20人,涉嫌在旺角占領區阻止執達吏執行禁制令,其後被控藐視法庭。

這起案件早前在高等法院審理,今早續審。

無線電視台報導,在審訊中,11人認罪,9人不認罪。

據報導,認罪的包括黃之鋒、岑敖暉等人,後者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岑敖暉被捕時只有21歲,不屬於任何政治組織,過往並無觸犯類似案件。

代表律師說,當時岑敖暉認為,中國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香港行政長官選舉模式提出的「八三一」決定,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感到失望,於是走上街頭。

代表律師說,岑敖暉明白自己的行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阻礙,向法庭表示無限歉意。

報導表示,黃之鋒求情說,當日只想保障示威者的安全,沒有使用暴力,又表示希望日後參選立法會。

在「占中」後期,有受影響的利益者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示威者占領旺角,法庭其後批准申請,並派遣執達吏到旺角監督清場,但清場行動受到黃之鋒等人阻撓。

大致上,執達吏為執行法庭命令的官員。10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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