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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加強房市調控 二手住房3年內禁售

2020/7/25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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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5日電)陸媒報導,中國大陸廣東省東莞市今天起加強調控房地產市場政策,把二手住房納入調控範圍內,禁止二手住房3年內轉售。

21世紀經濟報導,25日凌晨,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聯合頒布了「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進一步升級調控政策。

「通知」首次把二手住房納入限購範圍,具體內容如下:

一、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第一套商品住房的(一手或二手房),須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須提供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

二、 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交易轉讓。

三、非本市戶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禁止購買第3套房。

報導指出,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韓正24日主持召開房地產工作座談會,當時曾提到「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

報導認為,當前北京中央的房地產調控基調依然是堅持「房住不炒」、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和「三穩」調控目標不變。

本月中,廣東深圳市也宣布了一些限購樓房措施,包括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措施、發揮稅收調控作用等,相信目的是穩定房地產市場及遏制炒作活動。

在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上,深圳當局規定市內戶籍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須在深圳落戶滿3年,且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深圳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才可以購買商品住房。

此外,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試圖遏止假離婚炒房亂象。(編輯:楊昇儒)10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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