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修訂監察法上路 留置法定時間延至14個月
2025/6/1 17:11
(中央社記者呂佳蓉北京1日電)中國新修訂的「監察法」今天起實施。根據中國媒體財新網報導,對於被調查人員的監察調查措施,新法在留置之外增加強制到案、責令候查、管護3項措施,還將留置的法定最長時限從過去的6個月,延長為特殊情形下的14個月。
2024年12月25日,中共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表決通過修改「監察法」的決定,完成「監察法」實施6年首次修改。報導說,為「保障被調查人的權利」,新法還明確了新調查措施的審批權限和對被調查人員的權利保障等內容。
中國在2016年底啟動監察體制改革,將監察範圍全面涵蓋所有公職人員。
2018年3月制定並實施的中國「監察法」,規定各級監察委員會對公職人員的監察職權,包括監察機關及其職責、監察範圍和管轄、監察權限、監察程序等內容,實踐中成為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的法律指南。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負責人此前表示,這次修改「監察法」,是根據「反腐敗鬥爭的新形勢新任務」,進一步授予監察權限,優化留置期限,為「以零容忍態度反腐懲惡,堅決打贏反腐敗鬥爭攻堅戰、持久戰,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供法制保障」。(編輯:邱國強)11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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