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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太苛 中工不排除法律救濟

2014/9/29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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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9日電)北市府捷運局為雙子星案對第二順位議約者中華工程祭出「十誡」的審定條件。中工認為,條件根本不可行,若市府片面宣布中工失去訂約資格,中工必定採取法律救濟。

中工曾於去年12月5日、今年1月27日和2月27日分別和捷運局商議八項審定條件,並要求簽約後一年內取得融資協議書,但捷運局9月5日召開記者會,拿出更嚴苛的「十誡」,要求在工程簽約前提出高達653.42億元的融資保證書。

中工認為,要在「十誡」送達後30天內提出鉅額的融資保證書,根本不符合實務操作。中工今天召開記者會突顯市府這項不合理的要求,並出示第一銀行回函,對授信對象應遵循銀行法及主管機關的規定外,另須經徵信及授信評估,再由內部授信程序決議,相關流程均要一定合理作業時間,未排除銀行法授信限額之前,銀行無法進行融資相關授信作業。

中工委任律師劉宗欣形容,這項議約過程如同古代比武招親,比賽獲勝者最後被額外要求摘下天上的星星才能婚嫁,根本是做不到的事情。

中工表示,只要求市府以合理方式對待中工,哪怕是用嚴格的國際工程標來約束也可接受,中工行文市府提出修正意見,但市府卻在9月22日藉公共利益維持原來條件而拒絕中工的修正意見,因此必須要讓市民知道此事。

中工強調,不會被這種不合理、不符誠信原則的事情逼退,否則社會何來公平正義?且中工承接重大建設60餘年,從未發生不履約情事,若郝市府仍一意孤行,片面宣布中工團隊喪失訂約資格,中工團隊必定不接受,並採取法律救濟以維護14萬股東權益。10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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