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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子法 曾銘宗:會協商出共識

2015/1/16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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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6日電)電子支付專法今天三讀通過,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並不擔心銀行與網路業者間意見太過分歧,對第三方支付子法修正,他說,一定會協商出有共識版本。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俗稱電子支付專法),開放代收代付、儲值、匯款業務。電子支付機構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億元;僅經營代收代付業務的最低實收資本額為1億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得視經濟發展情形及實際需要調整最低實收資本額。

此外,條文明定專營的電子支付機構收受每一使用者新台幣及外幣儲值款項,餘額合計不得超過等值5萬元;辦理每一使用者新台幣及外幣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每筆不得超過等值5萬元。這2項額度得由金管會洽商中央銀行依經濟發展情形調整,並規定業者提撥設立清償基金。

銀行公會表示,將與電子商務業者共同討論子法的修正,金管會將會提供名單。曾銘宗表示,當然希望愈多業者共同參與,對於子法的修正愈有幫助。金管會官員表示,銀行公會大約3月就會將相關子法報金管會,預定3月中旬召開公聽會。

曾銘宗說,有5個比較成熟的子法可以先行公布,金管會未來將陸續公布相關子法。

有業者反映,草擬中的子法幾乎是用傳統金融的觀點來制定,規範與限制多如牛毛,例如購物額度上限1萬元等,不符合網路使用特性,也無法因應實際業務需求。

另外,曾銘宗也不怕業者意見太過分歧。他說,目前僅在初稿階段,第三方支付專法是在總統公布後3個月生效,期間一定會協商出大家有共識的子法版本。

曾銘宗說,第三方支付專法今天通過,是重要的里程碑,不僅可以發展電子商務,也是協助青年創業很好的工具。10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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