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網路消費也通 悠遊卡擬可代收付

2015/2/8 16:5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8日電)金管會明天將邀集悠遊卡公司、愛金卡、一卡通與遠鑫等電子票證業者,討論電子票證可兼營第三方支付議題。金管會官員表示,未來電子票證也有代收代付的功能。

金管會官員表示,已經放寬電子票證機構儲值金額可以在電子、光學上,但是電子票證要簽網路特約商店才可能使用,目前電子票證機構並沒有積極推動這項業務。

金管會官員表示,修正電子票證條例後,電子票證業者可以從事代收代付的業務,電子票證若要在網路上消費,就可以更完整。

至於現行悠遊卡業者實體的儲值金額是否可以通往網路,官員表示,如果業者想要在經營上發揮創意,金管會都願意支持。

不過電子票證兼營第三方支付業者,必須要增資、提高資本額達5億元,且不能有累積虧損等條件,而且不論要到網路上使用,或者是兼營第三方支付,都必須向金管會提出申請。

官員表示,為了安全性,如果電子票證儲值金額要能夠在網路上使用,就必須要採取記名式,如此一來消費者所儲值的金額才能夠有保障。

金管會同時也研議加強對電子票證的監理。金管會表示,過去的監理過程中,曾經發現有公司販售未經同意的電子票證。

因此電子票證法規也將研議修正,如果是變造、偽造電子票證,可以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販售未經核准機構所發行的電子票證,處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10402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