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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次傳銷多項違規 公平會罰騰云115萬

2019/1/16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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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16日電)多層次傳銷事業騰云生活有限公司有多項行為違反法規,如變更制度未事先報備、網站說詞讓人誤解、逾期未完成退款等,公平會委員會議今天決議,共處新台幣115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騰云公司在106年1月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銷售食品、飾品等商品,而公平會106年11月13日派員赴騰云公司主要營業所進行業務檢查,發現騰云公司經營「翻購商城」網站,此行為涉及傳銷制度變更,但沒有事先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而騰云公司106年12月在「翻購商城」網站宣稱「挑商品網路分享,300+商家自由選擇」等,不過公平會查明,當時僅有24家商家,騰云的行為構成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再次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公平會又指出,騰云公司106年期間,招募5位限制行為能力人做為傳銷商,但沒有事先取得他們的法定代理人書面允許,並附於參加契約,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6條第2項。

根據公平會調查,騰云公司也在3位傳銷商加入時,沒有締結書面參加契約,而有6位傳銷商的參加契約所蓋收件章日期,晚於購入傳銷商品的發票日期,也就是說,騰云公司在某些傳銷商加入時,沒有締結書面參加契約,已經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另外,騰云公司雖受理多位傳銷商辦理終止契約的退出退款,但不少案件是超過法定期限30日仍未完成退款。

公平會指出,騰云公司多項行為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委員會議決議處分,總計處115萬元罰鍰。(編輯:黃國倫)10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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