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天然氣接收站二期環差案 補件再審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5日電)環保署今天審查「北部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第二期計畫環差案」,專案小組審查委員提出6項意見,要求開發單位台灣中油公司於5月31日前將修正內容「補件再審」。
環保署今天召開「北部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第二期計畫第三次變更暨原新建計畫第六次變更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三次初審會議。
會中,專案小組要求補件的內容,包含要求台灣中油強化方案二的土方臨時堆置區的環境管理規劃;補充變更範圍的水下文化資產調查情形。
另說明本案與「台中發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台中港外港區擴建計畫(第一期)」、「台中廠第三期投資計畫」等天然氣接收站與離岸風電相關開發案的競合關係等。
「北部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第二期計畫環差案」位在台中港,計畫內容主要為新建第二席LNG碼頭與新增供應台中地區的公用天然氣管線等相關設施。(編輯:戴光育)10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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