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應對失扶險不確定因素 金管會祭2管理措施

2021/3/25 21:4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5日電)有鑒於失扶險存在不確定風險,金管會表示,壽險業3月底前須開會評估失扶險費率,若不適足須增提準備金;此外,2020年會計年度起,須將失扶險銷售利潤全數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有鑒於失能扶助險存在失能發生率以及失能後死亡率2項不確定性風險因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祭出2項管理措施。

第一,業者應於今年3月底前,召開保單管理小組會議,對失扶險費率進行評估,若不適足,應增提準備金補強;第二,在2020年會計年度中,銷售失扶險若有利潤,應全數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將利潤保留帳上,不得分配。

保險局副局長王麗惠表示,國人餘命延長後,壽險公司將面臨長壽風險,導致對未來年度的假設存在高度不確定性,此外,未來業者須接軌IFRS17,勢必須強化財務結構穩定性,考量以上兩項因素,因此要求壽險業自2020年會計年度起,若失扶險銷售有利潤,應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以厚實業者清償能力。

王麗惠說明,業者當年度稅後淨利若不足提列,應在後續年度補足;至於後續年度失扶險若有虧損,就可從原本提列的特別盈餘公積中迴轉。

保險局統計,失扶險自2013年起銷售,至2019年當年度新契約保費達到史上最高,近新台幣260億元,至2020年保險公司陸續停售失扶險後,新契約保費下降至126億元。(編輯:楊凱翔)110032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