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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年報揭露時限 金管會擬自3個月縮短為75日

2021/8/26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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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6日電)為強化保險業財報揭露及時性,金管會擬修法縮短金控保險子公司和公開發行保險業財報揭露時限,自原先的3個月縮短為75日,若草案通過,將自2023年3月編制2022年財報起適用。

金管會今天宣布研擬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明定除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另予規定外,金控保險子公司和公開發行保險業應自2022年會計年度起,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75日內編製年度財報,即自2023年3月中旬以前編制2022年財報起適用。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修法原因是為推動保險業財務資訊揭露及時性,同時也考量金融產業監理一致性;為廣納多方意見,本次修正草案除將刊登行政院公報,也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草案總說明和修正條文對照表,各界可於公告隔日起60日內至金管會網頁陳述意見。(編輯:楊蘭軒)1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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