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樹和山光電涉違法 藍委籲經濟部訂退場機制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3日電)高雄大樹和山光電違法施工超挖未落實水保,經濟部廢止施工許可。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今天表示,大樹案只是台灣光電開發亂象之一,請經濟部和能源署針對不當開發案訂出退場機制,並落實查核,也應要求地方政府落實嚴格把關,退回選址不當的開發案。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因超出內政部核給開發計畫範圍及水土保持相關違失,遭撤水保工程許可。經濟部日前表示,水保是施工許可證的要件,將依法廢止施工許可,呼籲光電業者勿存僥倖心態。橋頭地檢署也已分案追查,將查明廠商是否違法。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前立委、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苗栗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陳祺忠,以及台灣生態學會理事王豫煌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經濟部強化申設光電場的源頭把關機制,嚴懲惡劣不法業者,建立退場機制,杜絕假綠能之名,危害國土環境。
柯志恩指出,高雄大樹和山光電案誇張大膽的挖山,違法開發行徑引發地方強烈不滿,此案屢次檢舉開罰無效,業者有恃無恐。此惡例顯示經濟部能源署對核發籌設許可的光電案場毫無監督作為,究竟是有監督機制沒落實,還是根本沒有監督機制。
柯志恩表示,中央和地方對如此重大違法的廠商,只要求限期改善,但「限期」多久,真能改善完成,在「未改善」完成前,是否形同護航業者營利,萬一土石造成居民傷害,誰可承諾負責。
柯志恩強調,大樹案只是台灣光電開發亂象之一,環團長期關注光電案場爭議問題,訴求應有明確監督查核處罰退場機制,但經濟部卻不作為。請經濟部和能源署針對不當開發案明確訂出退場機制,並要求落實查核,也應要求地方政府落實嚴格把關,退回選址不當的開發案。
陳椒華提到,為讓問題不再惡化,經濟部的光電政策目標應先進行「能源政策環評」,檢討適宜的區位和土地使用面積,再訂下目標穩健執行。
陳椒華談及,除政策環評外,未來增設的光電,很多會往山坡地發展,因此農業部應盡速修法,將水土保持計畫公開接受監督,而經濟部、環境部及農業部針對填築基地所使用的廢棄物或焚化爐底渣,更應訂定嚴謹的查核機制及強化法規修訂,並避免於生態敏感區開發。
王豫煌表示,開發太陽能光電做為綠色永續能源的基本前提是維護自然生態的運作,減少人為碳排放,增加自然碳匯。為發展真正的綠色永續能源,政府必須建立嚴格的光電開發審查機制,場址須迴避山坡地保育區及農牧漁業用地。(編輯:張若瑤)1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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