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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崴稱代墊離岸2期工程款 台電:付款依約執行無拖欠

2025/8/13 17:57(8/13 21:1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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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崴能源子公司富崴能源承攬台電「離岸風力發電第2期計畫-風場財物採購帶安裝案」。圖為離岸風電水下基樁施工。(森崴能源提供)
森崴能源子公司富崴能源承攬台電「離岸風力發電第2期計畫-風場財物採購帶安裝案」。圖為離岸風電水下基樁施工。(森崴能源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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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13日電)森崴能源今天表示,子公司富崴能源代墊台電離岸2期工程款近新台幣200億。台電回應,所有款項皆依施工進度與契約規範辦理,無延遲或拖欠情形;另外,履約保證金與保留款均是合約規定,並非積欠。

森崴能源總經理胡惠森今天在台灣證券交易所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表示,子公司富崴能源承擔巨大財務墊款壓力,針對台電離岸風電2期工程,截至目前為止,台電僅支付富崴能源346億元,富崴能源卻已支付廠商534.5億元,墊款金額高達近200億元;亟待台電公司與主管機關正視問題嚴重性,並及時伸出援手。

台電說明,與富崴能源之間的工程契約條文明確,所有款項皆依施工進度與契約規範辦理。截至目前為止,台電已依約付款予富崴能源達346億元,無任何拖延情事。

胡惠森指出,台電尚有50%、27億元履保金未依完工比例退還,及設備與相關保留款75.7億元,合計102.7億元。台電強調,這些均為依據契約條款所設的階段性付款與保留機制,並非「積欠款項」,都屬契約簽署前即已約定的規定。

台電表示,富崴能源是否已先行支付其轉包廠商534.5億元、墊付款項達近200億元,屬其內部財務調度,台電無法置評。富崴能源因資金壓力已向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目前程序進行中,台電亦配合相關協調,重申台電所有款項均依合約正常支付,並未延誤。(編輯:林淑媛)1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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