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院版財劃法分配更合理公平 盼立法院重新審視
(中央社記者呂晏慈台北27日電)行政院日前提出院版財劃法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財政部今天表示,該草案兼顧中央與地方施政需求,落實調劑地方財政盈虛及均衡區域發展目的,有助國民生活品質更均衡、垂直分配更合理、水平分配更公平,期待立法院重新審視法案內容。
立法院去年底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釋出中央財源後,藍白聯手14日再度三讀修法,保障各縣市計畫型補助款不受中央調整,然而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推算,此舉將使115年度舉債數再增加新台幣2646億元、超過法定上限,因此行政院會27日通過覆議案,將呈請總統核可並移請立法院覆議。
同時,行政院20日提出院版財劃法修正草案,盼解決現行條文中央財政被削減、分配不平均等問題,不過,立法院程序委員會25日討論28日院會議程時,遭藍白以人數優勢封殺,無法於週五院會列案付委。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陳柏誠指出,現行財劃法因法條公式錯誤,導致尚有新台幣345億元的統籌分配稅款無法分配,另因未併同檢討事權、分配公式偏重人口及營業額等指標,不僅影響中央施政的穩定性,也無法均衡區域發展。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陳柏誠表示,中央先前曾6度與地方政府會商,展現誠意,盼藉此縮小歧見、凝聚修法共識,最終提出的院版財劃法修正草案,把最早逾80項指標收斂為10項,同時納入「優先彌補基本財政收支差額」機制,更能夠保障地方政府能夠拿到錢、做該做的事。
陳柏誠解釋,未來分配統籌稅款時,將100%優先彌補基本財政收支差額,滿足各縣市基本財政需要額,包括人事費、社會福利支出、公共建設維護與修建、各級學校及公共場館維護、基層公衛社福等,再讓各縣市達到75%財源保障,接著透過10項水平分配指標分配餘數。
陳柏誠說明,10項水平分配指標涵蓋財政努力、基本建設2面向,項目內還會因應結構因素做調整,例如對於65歲以上、14歲以下人口加乘1.2倍,並以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作為「逆分配」指標,增加比較窮的縣市獲配統籌稅款金額,而不僅限於「人口多就多分」、「比人頭」的狀況。
至於垂直分配方面,陳柏誠說,此次也修正了統籌稅款的財源,舉例來說,相較去年修法前,所得稅由10%調高至11%、營業稅由40%調高至85%,貨物稅方面考慮未來綠色稅制改革,會增加地方政府財源不穩定性,將不再納入統籌,改由菸酒稅取代。
陳柏誠強調,院版財劃法修正草案相較現行條文及14日再修正版,共有5大優點,首先,整體中央挹注地方規模將創新高,保證統籌稅款、一般性補助款、計劃型補助款合計數不低於114年;其次,統籌稅款規模擴大,以115年情形設算將達8213億元,較前年度增加3537億元。
陳柏誠表示,第3,優先彌補基本財政差額可確保各縣市財政立足點平等;第4,水平分配指標更公平,兼顧城鄉特色與區域均衡發展,並滿足直轄市、農業及工業縣市需求;第5,地方財源增加同時,也兼顧中央財政穩健,仍可透過計劃型補助款支持地方軌道等重大公共建設。(編輯:潘羿菁)1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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