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及收賄 一審判7年10月
2026/1/12 15:32(1/12 18:11 更新)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12日電)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收賄,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等罪,判處陳怡君應執行7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應執行5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
根據士林地檢署起訴書,陳怡君與公費助理即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嫌自民國107年底起,利用3名親友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共計新台幣384萬餘元;陳怡君另被控收受建商賄賂70萬多元。(編輯:蕭博文)115011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