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不便險通報新制 規劃明年4月完成平台建置
(中央社記者呂晏慈台北29日電)為強化核保控管,避免超額理賠情形,產險業去年起討論建置旅行不便保險通報平台,擬比照旅遊平安保險的通報制度,明確規範個人投保旅遊不便險至多2張及保額上限;根據規劃,預計明年4月1日完成建置。
民眾出國旅遊時向產險公司投保的旅遊不便險,承保範圍分為6大類,包括旅程取消、班機延誤、旅程更改、行李延誤、行李損失、旅行文件損失等,其理賠方式多元,包含「實支實付」與「定額給付」型,前者是依據投保保額上限,憑相關證明報銷費用,後者是只要條件成立就會賠付固定金額。
據指出,為避免多張定額給付保單疊加產生的超額理賠情形,並讓保險回歸「損害填補」立意,產險公會擬針對定額給付的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訂定通報作業實施要點,未來民眾最多只能投保2張旅遊不便險,且同家保險公司限投1張。
舉例來說,未來民眾只要保到旅程取消、班機延誤等6類旅遊不便險承保範圍,相關資料均會上傳通報平台,讓保險公司核保時可查詢投保紀錄。目前通報平台仍在建置中,預計明年4月1日完成建置並進行通報。
金管會說明,現行定額給付型的旅遊不便險並未設計通報制度,加上各業者給付標準不一,也無法了解保戶是否已購買其他公司的定額型不便險,可能出現超額理賠情形,而待新制上路後,除了強化核保控管,亦可兼顧消費者需求。
至於保額方面,新制為避免保戶誤解保險原意,認為「保越多、賠越多,就越有利」,擬規範最高保額上限,例如規範班機延誤最高保額為新台幣6000元,旅行文件損失上限為3000元等,但因班機延誤可採累進式給付,涉及各公司不同作為,包括金額及實際作法均有待後續討論研議。
金管會表示,消費者依然可視需求,加保實支實付型的旅遊不便險,倘若損失金額超過定額給付型保單規定上限,依然可憑單據報銷費用,不致影響消費者權益。
知情人士補充,建置通報平台能讓產險業更了解整體投保及給付情形,如過去面臨颱風等天災時,無法了解到底有多少人投保旅遊不便險、狀況又是如何,未來透過平台可更了解整體投保狀況,並藉此評估保險公司損失情形。(編輯:張均懋)1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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