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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誤簡稱台北海大遭波及 海大:已獲商標權利

2019/12/11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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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11日電)台北海洋科技大學陳姓學生9日揭露疑遭系主任冒用身分參加校外競賽,得獎被迫交出獎金,有媒體標題誤簡稱「海大」,國立台灣海洋大學表示,2007年已取得「海大」商標權利。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副校長莊季高表示,「海大」自1953年創校以來,一直以海洋為名,1989年改制大學後,「海大」簡稱就一直沿用至今。過去台灣只有一所海洋大學,直到2004年,高雄海洋技術學院升格為科技大學後,兩間學校校名簡稱常令人混淆。

莊季高指出,為了避免外界誤會,校方2006年間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遞交校名簡稱「海大」及「校徽」圖商標註冊案,並在2007年6月16日正式取得商標權利,2017年再度申請新增「台海大」及「臺海大」簡稱,往後國內其他大專院校便不得再使用這些簡稱及圖示。

莊季高說,台北海洋技術學院在2017年升格為科技大學之後,多次對外聲稱校名簡稱為「台北海大」,外界直接稱為「海大」,造成許多媒體誤用,甚至在新北捷運公司初期公布淡海輕軌營運路線,圖中也出現「台北海洋大學」站規劃,造成許多國立台灣海洋大學學生及校友反彈,並在網路引起論戰,經協調後相關單位也調整。

莊季高指出,近期由於負面新聞事件,媒體報導再次誤用,讓校方相當困擾,再次呼籲使用學校簡稱時,不要再有誤用情形。(編輯:洪學廣)10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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