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2居家隔離民眾擅自外出 最高重罰30萬元
2020/2/6 22:00
(中央社記者梁珮綺台北6日電)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天證實,台北市有2名居家隔離民眾擅自外出,將會依法處理。衛生局表示,目前仍在跑行政程序,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開罰,最高罰新台幣30萬元。
武漢肺炎疫情延燒,黃珊珊今天晚上告訴中央社記者,北市有2名居家隔離民眾外出,其中1名為男性,且6日凌晨0時就隔離14天期滿,卻在5日晚上7時左右出門半小時;另1名為逛了大賣場的女性,出門時間較久。
黃珊珊指出,衛生局正在釐清細節,確認是否構成事實,以及2人出門時是否有做好防護等,綜合考量後依法處理。
衛生局主秘邱秀儀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正在跑行政程序,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黃珊珊強調,政府多次宣導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的重要性,也進行相關追蹤,若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者刻意到人群密度較高的地方,就是故意為之。防疫期間重點不在於有沒有症狀,而是行為已違反規定。
黃珊珊表示,「無法允許這樣的行為,否則訂定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沒意義」,防疫攸關大家安全,擅自外出者應嚴正處理。
按照規定,與確診病例接觸者必須進行居家隔離14天,具中港澳旅遊史者則要居家檢疫14天,2者皆要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外出,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也不得出境或出國,若未配合防治,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必要時強制隔離。(編輯:洪學廣)109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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