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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不能自理隔離檢疫者 可領防疫補償每日千元

2020/3/3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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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31日電)衛生福利部今天宣布,即日起開放受理受隔離或檢疫者的照顧者防疫補償申請,每日可領千元。從隔離檢疫結束的次日起2年內都可申請。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立法考量,家屬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人身自由雖未受到限制,但若雇主沒有給付請假期間薪資或家屬因照顧而無法工作維持生計,生活經濟將產生影響,因此給予防疫補償每日新台幣1000元。

不過,照顧者如果原本就沒有從事工作(如退休、待業或家管等情形),就不符合照顧者防疫補償申請資格。

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包括失能等級第二級至第八級者、失智者、身心障礙者中接受社區照顧服務、個人助理服務、或就讀國高中或五專前三年級者、國小學童或未滿12歲者,或者受隔離檢疫者所聘僱的外籍看護工,因確診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或其他因素無法工作,須由家屬請假照顧受隔離檢疫者等情形。

此外,照顧者必須是二親等內的血親、姻親或者民法規定的家長、家屬。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提醒,照顧者同時為受隔離或檢疫者,僅得擇一請領防疫補償。受隔離或檢疫者由多名家屬照顧,每日僅得由其中一名家屬提出申請。

此外,受隔離或檢疫者及照顧者,在隔離或檢疫期間都沒有違反隔離或檢疫規定,才符合請領資格。若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措施者(如民眾於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仍執意前往該等國家或地區進行非必要旅遊、或者發表不實陳述,引起各界誤解,導致民眾不願配合隔離檢疫措施,對防疫工作執行有不利的影響),不符合申請資格。

根據衛福部統計,自3月23日先行開放受理受隔離或檢疫者防疫補償申請,截至109年3月30日上午8時止,已有1萬1676件提出申請。

衛福部呼籲,無論是受隔離或檢疫者、照顧者防疫補償,民眾都可採線上申辦以節省排隊等候時間,申請資訊詳如以下網址:https://topics.mohw.gov.tw/COVID19/cp-4715-52167-205.html 。如有防疫補償相關疑問,可於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0時撥打免付費的1957福利諮詢專線洽詢。(編輯:管中維)1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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