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師應考資格 衛福部盼入法規範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4日電)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審查公共衛生師法草案,立委關心如果將應考資格入法,未來要變動時還得修法,恐曠日費時。衛福部次長薛瑞元說,因公衛師資格有長年爭議,坦言入法比較好。
衛生福利部次長薛瑞元報告公衛師法草案時表示,民國92年時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無預警襲擊台灣,重創台灣的產業、醫療體系及人民健康,加上近來新興公共衛生議題層出不窮,如近來的武漢肺炎疫情,以及過去的禽流感、腸病毒與登革熱,影響國民健康安全甚鉅。
薛瑞元指出,行政院版的公共衛生師法草案重點,包含公衛師業務有別於其他醫事人員,採有限度排他性,也就是俗稱的專業不專屬。
薛瑞元進一步解釋,專業是指非領有公衛師證書者,不得使用公衛師名稱;非專屬則是指醫事人員、其他專門職業技術人員、政府機關、學校機構、軍事機關及所屬醫療機構等,執行其業務時,不受公衛師法的規定限制。
薛瑞元補充,公衛師的業務範圍以社區、場域為主,有別於醫事人員,業務則包含社區場域的環境健康風險方案、疫調防治、民眾健康調查、食品安全風險調查等規畫;公衛師有接受政府指定辦理突發緊急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義務。
至於公衛師的應考資格,政院版草案明定為公衛相關學系及學程學生及畢業生,並明定公衛師執行業務應遵守專業倫理規範,若違反有相關懲戒制度。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質詢指出,台大公衛系的個人申請人數,從去年的93人,今年因為疫情爆增到1000多人,詢問衛福部看法。
薛瑞元說,外界可能對通過公衛師法寄予厚望,且從最近社會事件看來,民眾也警覺公衛師有其重要性。
蘇巧慧追問,衛福部為何要將考試資格明定在公衛師法草案,並指未來如果要調整應考資格還得修法,恐耗時耗力。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應考資格過去有很多爭議,盼經過討論後能夠明確,以後執行時沒有爭議。
薛瑞元補充,法律最大用意是定紛止爭,因為公衛師資格有長年爭議,若能夠白紙黑字寫清楚會比較好;雖然不是所有的應考資格都要入法,但坦言公衛師的應考資格入法也許比較好。(編輯:蘇龍麒)1090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