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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毒品分裝場藏身金紙店 4男最重判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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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彰化地方法院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彰化地方法院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6日電)高姓男子等4人以彰化縣員林市1間金紙店作掩護,深夜化為毒品分裝場,製作5501包毒品咖啡包,彰化地院依犯製造第三級毒品而混合2種以上毒品等罪,最重判6年6月刑期。

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高姓男子以新台幣2.5萬元代價,承攬製造毒品咖啡包。高男於民國114年9月深夜與另3名男子在金紙店內,分工將含有第三級毒品成分粉末與果汁放入空袋混合,製成5501包毒品咖啡包。

3名男子分別獲得2000、5000及5000元報酬,高姓男子並囑咐其中2人將毒品咖啡包製作器具及水果粉等載走後丟棄。

此外,高姓男子在金紙店以每次1800元代價販賣愷他命給友人,共3次;另無償轉讓愷他命給胞弟及友人施用。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接獲情資,會同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台中市警察局等組成專案小組,蒐證後報請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於金紙店查獲毒品分裝場,拘捕4人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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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被告4人均正值青壯,無視國家杜絕毒品禁令,所製造毒品咖啡包混合2種以上毒品,較單一種類更危險,另高男又販賣、轉讓愷他命,使毒品外流,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犯罪所生危害程度非輕。

地院表示,高男共同犯製造第三級毒品而混合2種以上毒品罪及販賣第三級毒品、轉讓偽藥罪,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另3名男子共同犯製造第三級毒品而混合2種以上毒品罪分處4年刑期,均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編輯:張雅淨)1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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