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控名錶送洗遭調包 機芯缺口相同反證鐘錶行清白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6日電)高雄李姓男子將手錶送至鐘錶行保養,事後指控曾姓維修主任將原廠勞力士調包成贗品,怒告業務侵占。高雄地院認定送修前後手錶機芯號碼相同,也有一樣的小缺口,認定未遭調包,判決無罪。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曾男堅決否認犯行,並稱現代手錶凸透鏡是用黏貼的,在使用超音波儀器清洗時不慎脫落;手錶鋼圈則原本就已鏽蝕,因清洗掉污垢與假鑽後裂痕才顯現出來,絕無拿贗品調包。
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證據發現,曾男收件時開立的保養存查聯上,已明確備註為「勞力士機械錶(非原廠)」,且外觀檢查欄也註明有鏽蝕情況。法官參酌鐘錶專業資料,確認此款式手錶凸透鏡確實是「另行安裝」而非與玻璃一體成型,清洗中受外力脫落確有可能。
法官進一步檢視李男提供的機芯對比照片,發現送修前後的機芯號碼皆為「2846」,且阿拉伯數字「2」的下方,均有一個極為細微的缺口。若手錶真遭調包,贗品不可能在如此微小特徵上與原錶「如出一轍」,因此反而側面印證手錶未被更換。
法院考量,檢方提出證據不足以證明曾男有將手錶調包侵占行為,告訴人提供的照片也多非送洗當下所拍攝,無法證明物件原貌。據此判處曾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民國112年12月9日將一支機械錶送至高雄市三民區某鐘錶行進行清洗保養,由曾姓維修主任接件,約定保養費用為新台幣1800元。
不過,李男一週後前往取件時,發現手錶日期窗凸透鏡消失、鑽環鋼圈出現缺損,且星期列顏色及機芯都與送修前不同。李男懷疑曾男私吞其原廠勞力士手錶,並以外觀相似贗品魚目混珠,因此報案控告曾男涉犯業務侵占罪。(編輯:張雅淨)115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