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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徵收以排碳大戶優先 電力碳費朝使用者負擔

2021/12/23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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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3日電)環保署本週接連進行溫管法修法研商會。環保署會中表示,目前盤點287家排碳大戶,包含電力、鋼鐵等產業,會以大戶優先徵收碳費;但電力碳費歸屬,則是規劃朝由使用者負擔。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月21日預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將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納入,接著於12月20日、22日及23日召開3場研商會議;此法現行條文34條,修正後條文共計57條,並將名稱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

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長蔡玲儀會中表示,環保署盤點截至2020年,國內共有287家排碳大戶、已掌握約2.27億噸排碳,占全國排碳量約8成。

蔡玲儀表示,這些排碳大戶包括電力、鋼鐵、石化、水泥產業等,會優先對這些業者徵收碳費;接下來會擴展還未進入盤查的製造業。其中電力業部分,環管處副處長黃偉鳴補充,目前規劃在電的部分最終是朝由使用者負擔。

蔡玲儀說,未來擴大盤點後,也會分排碳量、分階段實施徵收。

會中有多個團體批評,現在台灣企業減碳成本為每公噸新台幣1700元左右,碳費定價若太低、對企業誘因太少;另外罰責太輕,讓企業就算被罰也遠不及應繳的碳費,「2050年淨零排放的承諾可能跳票」。

環保署強調,碳費徵收、定價、抵減措施等,會再蒐集各方意見,評估討論。(編輯:管中維)11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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