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才久用遭指讓仲介收買工費 勞動部:最重可停業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日電)移工團體今天批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反讓仲介可收取「買工費」。勞動部回應,若有相關情事,可打1955專線申訴,查證屬實,最重可要求仲介停業,1至8月開罰8家,其中6家停業。
為解決國內中階技術人力短缺問題,勞動部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允許符合資格的資深移工轉任為無工作年限限制的「中階技術人力」,可免繳就業安定費、提高薪資、無工作年限限制,並有機會申請永久居留。
然而,台灣移工聯盟等移工團體今天在勞動部前抗議,認為中階技術人力政策是「詐騙」,指出雇主會藉由薪資結構調整,或增加扣項以規避調薪;甚至要另外付一筆「買工費」給仲介;當薪資提高時,雇主往往要求更多工作,甚至減少移工休假。
移工團體批評,中階政策只是掩飾藍領移工長期勞動條件低落的障眼法。
移工團體並呼籲徹底廢除藍領移工在台年限,讓移工能長期穩定工作,落實勞動三法,才有提升勞動條件的可能;預告將於12月7日以「廢除工作年限」為主軸,舉行移工大遊行。
勞動部回應,自111年4月起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統計自推動起至今年9月底止,已有5.7萬名資深移工轉任為外國技術人力,平均每年增加1.6萬餘人。
關於移工團體所提剝削的情況,勞動部表示,移工轉任外國技術人力後,若雇主未依契約給付薪資,或有給薪低於規定薪資標準時,外國技術人力可向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申訴;另外,勞動部於聘僱效期展延時,也會主動查核其薪資所得。
勞動部強調,若經查違規屬實,將依規定裁處限令雇主給付薪資,及管制後續申請案,並同意外國人轉換新雇主及由公立就業中心媒合中階技術工作;若仲介有收取買工費等違法情事,查證屬實最重將面臨停業處分,據統計,今年1月到8月已處分8家,其中6家停業。
勞動部解釋,中階聘僱3年期滿,可與雇主合意續聘展延或轉換新雇主;聘期未屆滿前,外國技術人力也可與原雇主、新雇主三方合意轉換,聘期中也有轉換雇主選擇自由。(編輯:管中維)11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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