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做高風險醫美須經評鑑 衛福部邀醫學會討論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21日電)衛福部預告修正特管辦法,醫美醫師須經PGY訓練,且醫美診所執行高風險手術,須通過評鑑。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說,因應各界意見,已請醫事司邀集相關學會溝通,預計下週開會。
醫美亂象頻傳,衛生福利部近日正式預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依照醫美處置的醫療風險,要求執行醫師須具有不同的訓練資格。
石崇良今天出席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2025幸福從鄰開始從心延續研討會暨高齡樂活創意方案手冊頒獎典禮」,在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此次修法擬將醫美分成3級來管理,對於一般非侵入性如光電、雷射、針劑等治療,將修法改為非畢業後就可以直接從事,而是要接受畢業後綜合臨床醫學訓練(PGY)才能執行。
至於第2級,石崇良說,是所有的醫美手術,執行醫師都要經過外科系專科訓練;第3級則是針對全身拉皮、削骨,或是抽脂達一定程度以上等很高風險的醫美手術,醫美診所若要執行,也必須先經過評鑑。分級的意義是,最高風險的醫療不只要看醫師資格,也要看提供服務機構的整體品質及安全,才能確保病人權益。
對於各界的意見,石崇良說,已經請醫事司,召開會議與大家溝通說明。「不過原則是確定的」,因為過去幾件不幸事件中,這些接受手術的民眾,本來沒有什麼會危害生命的疾病,卻因此被剝奪了生命,因此必須強化醫美管理。對於評鑑方式、內容及標準等,則會因為醫院或診所規模的不同,有調整、討論空間。
過去診所不須要接受評鑑,石崇良表示,這些高風險的手術,所需要的不只是醫師,而是要整個環境與團隊一起重視,才能確保安全性。醫院因為有評鑑制度,要執行這些手術,沒有問題;但是同樣的高風險到了診所,「我們作為主管機關卻視若無睹,沒有為民眾權益做好的把關,我覺得是不對的」,因此需要進行改革。
外界憂心,醫美手術限經過外科訓練的醫師執行,恐加速急診醫師流失。石崇良說明,此規定是考量手術類醫美內容,應該限制接受過大外科訓練、有經歷過開刀房的醫師才能執行。急診醫師同時接受過內外科的訓練,因此也可以執行;不過既然大家有所疑慮,會在下週與各醫學會的討論中,重新討論。(編輯:管中維)1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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