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醫學中心電子病歷將互通 給付評鑑雙管齊下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3日電)強化醫療機構交換病人資料,導入FHIR標準,衛福部今年拚將全台醫學中心電子病歷互通,未來逐步擴及小醫院及診所等,擬先採健保給付鼓勵,不排除立法強制執行、納入醫院評鑑。
衛生福利部今天舉辦首屆優良SMART應用程式頒獎典禮暨國際論壇,SMART是用於推動醫療領域可替代性應用程式和可重複使用技術概念,並不是僅限於第三方認證架構;SMART on FHIR的完整意思是基於快速醫療互操作性資源的可替代醫療應用程式,可重複使用技術。
醫療資訊系統的互通整合,立法有助推行,SMART創辦人暨哈佛大學醫學院教授肯尼斯.曼德爾(Kenneth D. Mandl)出席國際記者會分享,美國電子病歷普及,過去資料易存難取,隨著21世紀治療法案通過,要求健康資料開放軟體開發應用,促進醫療資訊流通。
對於台灣是否走向FHIR標準立法強制醫療機構執行,衛福部次長莊人祥表示,相關標準與數位基礎建設對台灣醫療院所仍屬新興概念與挑戰。現階段透過健保制度加以鼓勵,促使醫療院所配合推動,較單純以立法強制更具成效,立法處罰恐增加醫療機構壓力,不利初期推展。
衛福部資訊處長李建璋進一步說明,為期4年的次世代數位醫療平台計畫,今年已進入第3年,一開始的2年主要用於制定FHIR標準與相關流程;去年則完成馬偕醫院、台中中山醫院與長庚醫院的電子病歷試驗性互通,今年的目標是將全台所有醫學中心的電子病歷完成串接。
李建璋說,116年則計畫實現區域與地區醫院的同步互通;117 年則將衛生所與診所等所有醫療院所納入電子病歷互通範圍。先讓醫院熟悉整個架構,再規劃相關立法。有專家建議將FHIR標準納入醫療評鑑,預計下一次醫院評鑑改革將考量其可行性。
李建璋指出,FHIR就像是電子病歷界的WWW,快速醫療互操作性資源(Fast Healthcare Interoperability Resources),具資料高互通性優勢,可解決缺乏統一資料交換標準困局,是世界通用新一代國際醫療資料交換標準。
但台灣多數醫療院所仍使用舊格式,甚至病歷系統多達30套以上,李建璋說,這導致所有健康資料都在「孤島」,即使是資訊發達的現在,台灣2家醫學中心交換病人資料,依然無法通過電腦傳輸,必須燒光碟或印紙本,唯有透過FHIR標準與相關數位基礎建設才能打破僵局。
李建璋表示,當醫療資訊由封閉系統邁向跨院、跨系統互通整合,未來民眾於不同醫療院所就醫時,相關健康資料可在授權下即時串接,不必重複攜帶紙本病歷或進行不必要的重複檢查,醫師也可更快速掌握患者病史、用藥紀錄等,提升診療效率與品質。(編輯:陳清芳)115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