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社工判2年 兒盟:強化風險複判及兒虐辨識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6日電)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北院一審判社工2年徒刑。兒盟表示,很遺憾社會安全網的破碎,最後由第一線社工個人承擔全責;已檢視修正服務流程,強化風險複判、異狀評估及兒虐辨識。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兒福聯盟陳姓社工涉3度竄改訪視紀錄,北檢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陳女則否認犯行。北院今天依過失致死罪判陳女2年徒刑,偽造文書部分無罪。可上訴。
兒盟今天以「剴剴,對不起」為題發布聲明稿,表示一個孩子在服務過程中離開,是所有同仁心中最深、最無法抹平的遺憾與傷痛;虛心接受外界所有的批評和檢討。
兒盟表示,對於法院一審判決的結果,感到無比沉重,遺憾社會安全網的破碎,最後由第一線社工個人承擔全責。將尊重當事社工和律師是否上訴的決定,陪社工走接下來的每一步,同時會帶著這份警惕,繼續深耕服務每個孩子。
兒盟說,透過司法調查,知道保母施虐的惡行,兩年來全面檢視且修正涵蓋超過25種服務的工作流程,其中最關鍵的包含風險複判、異狀評估及兒虐辨識。
兒盟說明,對於中高風險案件,指派督導、主管或資深社工,陪伴第一線社工一同訪視個案,降低個人主觀判斷的偏誤;6歲以下兒童的案件,則指派直屬主管以外的第二名資深社工人員,進行風險複判與處遇方向討論。
此外,兒盟表示,發現孩子受傷或有異狀時,由兩名主管一起判斷風險及處遇方式,必要時請外部專家,如醫師協助判斷;現在每一名社工也都定期接受兒虐辨識訓練,確保敏銳度。
1歲10月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台灣高等法院1月27日判處保母姊妹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台北地檢署查出,兒盟陳姓社工3次訪視男童後,明知異常卻未如實寫訪視紀錄,113年8月間依過失致死、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起訴陳女。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陳女有期徒刑2年。(編輯:吳素柔)115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