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涉偽造訪視紀錄 居服中心林姓訪視員遭訴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6日電)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兒盟陳姓社工涉過失致死遭訴,台北地院今年4月間判刑2年。台北地檢署查出,文山居服中心林姓訪視員涉嫌偽造訪視紀錄,今天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林女。
「剴剴」遭虐死案,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二審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8年。北檢另查出,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3次訪視「剴剴」後,明知異常卻未如實寫訪視紀錄,民國113年間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尚潔,台北地方法院今年4月間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陳尚潔2年徒刑,偽造文書部分判處無罪。北檢已提起上訴。
北院於今年1月間審理陳尚潔案時,傳喚台北市社會局婦幼科粘姓科長作證。粘姓科長證稱,林姓訪視員曾透露訪視時沒有看到剴剴頭上有瘀青痕跡,與陳尚潔所記載的訪視紀錄說明剴剴頭上有瘀青的內容並不相同,且林女疑似有偽造訪視時間的問題,已函送北檢偵辦。
北檢調查,林女是大愛關懷協會社工,因大愛關懷協會承接台北市社會局勞務採購契約,受託管理台北市文山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而為文山居服中心的社工,負責訪視居家托育人員申請托育場所的環境安全及在宅托育情形。
北檢查出,剴剴轉介兒福聯盟出養後,兒盟交由劉彩萱全日照護剴剴,林女則負責居家托育人員的輔導訪視。林女因在職進修,無法於規定的訪視月份進行訪視,分別於112年6月30日、112年9月22日訪視後並拍照,偽造112年7月12日、112年9月26日的例行訪視紀錄表,向文山居服中心回報,並請領訪視交通費。
不僅如此,林女在同年7月14日、9月28日將剴剴及另外4名受托育幼童的不實訪視報告,上傳呈報給文山居服中心,之後林女因訪視期程表需逐月呈報,分別將同年7月至12月的不實訪視期程表,再呈報文山居服中心。
剴剴案爆發後,台北市社會局及監察院分別向文山居服中心索取例行訪視紀錄表,並召開相關會議。陳尚潔表示她於112年9月25日到居托處所訪視時,拍到剴剴案額頭上有大片瘀青不尋常傷勢的照片,但林女翌日拍攝的照片卻未見有何傷勢,顯有矛盾,台北市社會局因此向北檢告發。(編輯:李錫璋)11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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