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馬鈴薯發芽腐爛可進口?食藥署:須整顆丟棄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17日電)針對美國進口加工馬鈴薯食安,食藥署今天指出,若發現腐爛、發芽或龍葵鹼超標,依法須「整顆丟棄」不得切除後加工,目前邊境查驗美澳產品全數合格,將與農業部密切合作把關。
美國貿易代表署發布「2026各國貿易評估報告」(2026 NTE)中,目標是台灣開放切片馬鈴薯發芽或腐爛可進口,受到外界質疑。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澄清,該報告中提及的加工用馬鈴薯(chipping potato,processing potato),輸入台灣之前,均應符合農業部的檢疫條件規範,抵台還須通過邊境查驗、後市場抽驗的把關。若發現有腐敗或龍葵鹼含量逾限量等違反衛生標準情事,即應「整顆丟棄」,不得僅將腐敗或發芽部位切除。
食藥署食品組長許朝凱接受媒體電訪說明,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第53點所提及的馬鈴薯,是以「整顆」進口,若有發現腐爛、發霉、發芽的情況,進到加工廠前,就會整顆汰除,嚴禁僅切除壞死部位後繼續加工。
在衛生標準方面,許朝凱表示,衛福部訂有「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其中龍葵鹼(總配醣生物鹼)限量為200ppm以下,若邊境查驗發現超標,同樣採整顆銷毀或退運處理。
根據食藥署統計,台灣進口馬鈴薯以美國為大宗、占87.29%,其次為澳洲12.7%。許朝凱以去年為例說明,邊境抽驗美、澳進口馬鈴薯共13批,檢驗結果全數合格,並未發現龍葵鹼超標情事。
他補充,食藥署將持續與農業部密切合作,針對檢疫與食安兩大重點,從邊境查驗到後市場抽驗進行全方位監測。他強調,現行衛生標準與邊境管理措施並未改變,不論是檢疫上的發芽問題,或是食安上的龍葵鹼超標,政府都會嚴格法辦。
食藥署也提醒消費者,購買馬鈴薯時應挑選外皮光滑、質地堅實且無綠變或芽眼的產品,並存放於陰涼乾燥處。若發現馬鈴薯已有發芽或腐敗情形,切勿因節省而削皮食用,應直接丟棄以策安全。(編輯:謝雅竹)115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