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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管署長涉公務背信案 彭啓明:加嚴特支費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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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0日電)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長顏旭明涉公務背信等案,環境部長彭啓明今天重申,全力配合檢調查明真相,並就環境部在用車、特支費使用等,加嚴相關規範。

環管署長顏旭明涉公務背信等案,遭台中地檢署約談並諭知交保。環境部表示,全力配合調查,並將顏旭明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環境部主管預算。多位立法委員在審查環管署預算時,就此案要求環境部提出檢討報告。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首先是全力配合檢調查明真相,要求環管署提供檢方各項資料;另外,針對環境部用車,或是特支費如何使用,要嚴加訂定規範。

彭啓明指出,有委員揭露,花蓮縣光復鄉災情當下,顏旭明在歐洲進行10天考察,並出具公文要求國籍航空提供貴賓室。彭啓明坦言,「這件事情本身就是應該要被檢討」,因此已嚴格規定環境部所有同仁,不會發文給航空公司要求提供貴賓室。

環境部指出,已依職權完成人事調整,將顏旭明調整為非主管職務。考量環管署業務繁重,且正值汛期防災關鍵時刻,為確保環境管理品質與行政運作穩定,署長職務暫由環境部常務次長沈志修代理,讓各項環保業務無縫銜接。

環境部重申,清廉是公務員最基本的職業倫理,也是政府施政根基;顏旭明案將視司法調查結果依法處理,絕不寬貸。(編輯:吳素柔)1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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