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治立院三讀 派用人員9年後不升遷2015/6/2 12:48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廢止民國58年起施行的派用人員派用條例,並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現職派用人員有9年過渡期適用原升遷規定,過渡期滿後留任原職到離職為止。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