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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不足 洪慈庸盼改善

2016/4/11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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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1日電)時代力量立法委員洪慈庸今天批評政府未依法設置廢棄物處理設施,要求依法設置。經濟部官員答詢說,全台工業區經濟部主管62個,僅3個設置有毒事物廢棄物;科學園區僅1個設置。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審查「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草案」並進行詢答。

洪慈庸質詢,根據廢清法第32條,工業區及科學園區應於區內或區外設置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設置完成後,該工業區及科學園區始得營運,已經既有的必須在修法後6個月內完成規劃,最遲於民國93年底前完成設置,「工業區及科學園區哪些有設置廢棄物處理設施」?

經濟部表示,全台工業區經濟部主管62個,其中桃園觀音工業區、彰濱工業區及南部大發工業區3個負責有毒廢棄物處理;科技部說,全台有13個科學園區,南科有設置處理設施,銅鑼則在建置中。

洪慈庸指出,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非常低,台灣變成毒物島,就是因為有毒事業廢棄物一直在各縣市流竄,根據廢清法第39條,環保署授權各中央目的主管機關管理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但各主管機關根本不在意,環保署則依然認為這是各主管機關的事情,希望環保署能再加強。

環署副署長張子敬表示,盼各主管機關能夠依照法規推動設置設施。10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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