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調查官涉辦案洩密遭起訴 法院裁定10萬交保
2025/9/15 18:51(9/15 19:34 更新)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5日電)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調查官林姓男子涉嫌在調查某公司涉及不法案件時洩密,7月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經檢方起訴後移審台南地院,南院今天下午開庭後裁定新台幣10萬元交保。
台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楊書琴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依據被告供述及起訴書所列證據,認為林男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疑重大。
楊書琴指出,斟酌林男就案情相關具體供述情形,認為滅證、串供可能性已有降低,暨檢察官與辯護人、被告對於羈押原因及必要性意見,以及國家刑事司法權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及防禦權保護程度等事項,准予被告提出新台幣10萬元具保後釋放。
此案為調查局主動立案發交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調查,並報請南檢檢察官指揮偵辦,林男於7月17日經台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隨後遭調查局停職。
南檢調查發現,林姓男子涉嫌在調查某綠能公司涉及不法案件時,將透過調查局內部系統查詢的該公司及交易關係人個資、大額交易紀錄及財務金融資料等非公開資訊,洩漏給該公司人員,南檢今天宣布偵結起訴林男等4人。(編輯:李淑華)11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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