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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農漁業進軍新南向 政院擬農業金庫可設OBU

2018/12/20 16:04(12/20 17: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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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0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修正草案,擬讓農業金庫可做OBU業務。金管會副主委張傳章說,這是配合新南向政策,提供農漁企業發展海外市場所需資金。法案後續送立院審議。

根據草案規定,將開放農業金庫為辦理國際金融業務的營業主體,主管機關為農委會。農業金庫可在境內申請特許,設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農業金庫的OBU得委託其指定銀行代為處理各項業務。

未來修正草案三讀通後,一般銀行OBU可操作的業務,農業金庫都可比照,例如外幣匯兌含人民幣、外幣存放款和有價證券買賣等。

金管會表示,草案將使農業金庫得以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提供農、漁企業海外分公司所需資金,對農、漁企業拓展海外市場有重大助益。(編輯:林沂鋒)10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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