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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民法通姦除罪未法制化 監委督促政院儘速完成

2019/9/11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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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1日電)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高涌誠、田秋堇今天表示,調查發現,兩公約施行法施行至今,包含難民法草案、通姦除罪化等33案法令、行政措施均未完成檢討,要求政院儘速改善。

監察院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王美玉、王幼玲、高涌誠、田秋堇調查發現,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自民國98年12月施行至今,行政院列管的法令及行政措施,有逾33案未於期限完成檢討,難民法草案、通姦除罪化未完成法制作業,進度明顯遲滯。

監察院指出,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上午審查通過上述監委所提的調查報告,督促行政院及其所屬儘速完成列管的人權保障應改善的法令及行政措施。

監委表示,難民法草案於105年7月14日由立法院內政、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初審通過,後續法制作業程序至今未完成,而有關於通姦罪除罪化問題,主管機關僅止於辦理民意調查,缺乏促成共識的積極作為。

監委也指出,內政部等10個機關自99年2月先行設立人權工作小組,但其後僅財政部成立小組,未再有其他部會設置類似機制,且這些部會小組多數未定期召開會議,更有機關近兩年內均未有開會紀錄,而外交部等5個機關的人權工作小組幾已形同裁廢或停止運作。

另外,監委表示,行政院未設置專責單位如人權處,規劃及所屬部會人權保障相關業務,對於人權保障業務的推動,恐有窒礙。行政院應通盤整合檢討並責成各機關切實改善,使政府各項人權保障工作的推動,更能契合國際人權規範得要求標準,並逐步達成「人權立國」的長遠目標。(編輯:楊凱翔)10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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