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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傾倒廢棄物事件層出不窮 監院要環保署檢討

2022/5/19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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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9日電)監委蔡崇義、王幼玲指出,現行法規及行政作為難以嚇阻違規傾倒廢棄物,加上假「資源回收再利用」、真傾倒廢棄物情形猖獗,對環境破壞甚鉅,監察院要求行政院督促環保署檢討改進。

監察院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8日通過蔡崇義、王幼玲所提調查報告,就全國違規傾倒廢棄物事件層出不窮,相關問題缺失亟待改善,促請行政院督促環保署會同法務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討改進,並請司法院參處。

蔡崇義、王幼玲調查發現,儘管政府積極查緝違法傾倒廢棄物,但因許多案件只丟棄1、2車廢棄物,通常不予起訴,威嚇效果不足。又因許多污染行為者是自然人,依「廢棄物清理法」難以有效處理,導致僥倖之徒怠於提交處置計畫書,持續違法棄置,已嚴重損及環境及民眾健康發展。

監委表示,政府應增訂清理義務人屆期未履行清理責任的行政處罰規定,並強化環境污染刑事制裁效果,以杜絕不法歪風持續增長。

監委指出,部分不肖業者及污染行為人,以「資源再利用」之名,違法棄置廢棄物,藉以躲避行政刑罰,並在偵審階段進行抗辯逃避主觀犯意或影響量刑,這種犯罪態樣困擾司法、環保機關已久,顯見現行制度規範存在漏洞。

監委說,中央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強化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與追蹤查核,並釐清「可再利用資源」與「廢棄物」的模糊地帶,滾動檢討已失市場價值的再利用種類,在法律位階明確定義,避免有心人士以合法掩飾非法牟利及規避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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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表示,許多污染行為人遭查獲非法棄置案件後迅速脫產,環保機關想要即時凍結資產,未必都能在第一時間獲司法機關認可;政府公帑有限,對於無重大污染之虞且棄置私有土地的廢棄物難以代履行清理,即便政府以公帑代履行清理後,恐陷入難以追償窘境,甚至面臨圖利私人的風險。

監委說,如果政府怠於清除,徒增「破窗效應」污染持續、甚至擴大,將陷入民眾不滿之窘境。政府允宜研議相關可行性作法,例如編列充足預算或基金、預備金即時執行清理、要求污染行為人工作償還處理費用、賦予環保機關可在案發第一時間聲請法院假扣押裁定,或聲請檢察官扣押處分等,以遏止不法分子囂張氣焰,還給民眾乾淨無污染的環境。(編輯:楊蘭軒)1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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