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努力提財劃法修法版本 盼事權劃分財源均衡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4日電)外界關注行政院何時提出財劃法修法版本,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受訪表示,在垂直部分,希望事權能劃分,水平部分則是財源能均衡,當地方拿到更多統籌分配稅款,要承擔更多地方自治事項,會努力跟地方溝通後提出完整版本。
立法院會今天進行施政總質詢,卓榮泰會前接受媒體聯訪,對於行政院將提出財劃法修正草案,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也邀集相關部會做最後討論,何時會將版本送到立法院審議等議題,作相關說明。
卓榮泰說,行政院一直希望提出可長可久、長治久安的財劃法,也非常注意財政專家、朝野立委等各界意見,但在眼前的問題是,行政院當時對財劃法提出覆議中,提及的幾個錯誤問題該如何解決。
卓榮泰表示,行政院已請鄭麗君與財主單位邀集各地方政府多次交換意見,現在也會再進行,期盼以垂直上事權能劃分、水平上財源能均衡的方式跟地方談,也希望地方拿到更多統籌分配稅款,要承擔更多的地方自治事項。
卓榮泰說,會努力在各界期待的時間內跟地方溝通後,完整提出版本,也會盡力吸納立委所提意見,合理的部分一起推動修法。
覆議和復議
- 覆議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通過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窒礙難行,經總統核可後,可將該案子送回立法院覆議。立法院應重新表決,如果覆議案逾期、立法院未議決,原決議失效。
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 復議
立法委員可提出復議,讓已通過的議案重新進行討論。提出委員須為原案議決時之出席委員,未曾發言反對原決議案,且具有與原決議案不同之理由。並應於原案表決後,下次院會散會前,經過二十人以上之連署或附議後提出。
復議動議經表決後,不得再為復議之動議。
卓榮泰指出,目前立法院正在進行施政總質詢,可能沒有更多的時間處理總預算案,但他希望再跟立法院長韓國瑜溝通,也請朝野黨團好好談,不要重蹈今年的覆轍,希望朝野黨團有更多的時間,可以好好審議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早日審定通過。(編輯:楊蘭軒)1141014
- 2025/10/1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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