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制法三讀將年增1.8億人事費 內政部憂排擠預算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1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明定直轄市副市長人數由現行固定2人增為3人、縣市副縣市長由1人增為2人。內政部指出,此調整合計全國每年將增加約新台幣1億8000萬元人事費用支出,將增加地方負擔,排擠地方業務推動預算。
現行地制法規定,直轄市政府置副市長2人,人口在250萬人以上,得增置副市長1人;縣市政府置副縣市長1人,人口在125萬人以上,得增置副縣市長1人。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刪除直轄市副市長、縣市副縣市長人數的人口門檻限制,明定直轄市副市長人數由現行固定2人增為3人,縣市副縣市長由現行固定1人增為2人,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施行。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指出,地制法此次修正,預計全台直轄市副市長將增加3人、副秘書長增加3人;縣市的副縣長、副市長增加16人、副秘書長增加16人;鄉、鎮、市公所主任秘書增加34人,合計全國每年增加約1億8000萬元的人事費用支出,將增添地方負擔,排擠地方業務推動預算。
三讀條文也將第33條地方民意代表選舉的性別保障名額,從原本「保障婦女」改為「保障任一性別」,保障比例從每4人應有1人,提高為每3人應有1人,預計自119年12月25日就職的地方民意代表開始實施。
內政部指出,10多年來持續以多種管道長期與各界溝通並凝聚修法意見,也在此次修法過程中說明須進一步提升保障比例的必要性,並建議增訂日出條款等,終獲立法院及各界支持,是台灣推動性別平等參政十分重要的里程碑。
另外,地制法此次三讀,也將民選地方首長依法停職期間一律停發薪給予以法制化;內政部表示,修法可展現政府對落實肅貪的堅定立場,促進廉能政治。
至於三讀條文調整直轄市政府對山地原住民區的補助機制,並明定直轄市從中央獲得的普通統籌分配款增加時,市政府應酌予提高對山地原住民區的補助;內政部說,這可讓山地原住民區擁有更多資源,強化自治能力。(編輯:林興盟)1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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