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案修法 陸配參政不用放棄國籍
2025/11/25 21:49(11/28 06:48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25日電)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提出國籍法修正草案,增訂大陸地區人民依法取得台灣地區戶籍者,參選公職資格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適用國籍法第20條放棄國籍規定。
近期有陸配公職人員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問題被解職,國民黨團擬提修法保障陸配參政權,避免陸配因國籍問題遭解除公職。
傅崐萁等人近日提出國籍法第1條修正草案,提案說明指出,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明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的權利義務,得以特別法為規範,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即為此特別法,已就大陸地區人民的戶籍、身分、就業、公職參選及任職資格等事項作成完整規範。
提案說明指出,現行國籍法僅規範中華民國國籍取得、喪失、回復與撤銷,未明確揭示其對大陸地區人民的適用界限,實務上有混同國籍法第20條放棄外國國籍規定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適用情形,影響法律體系的明確性與可預見性。
傅崐萁所提修正草案明定,國籍法對大陸地區人民之適用,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特別規定,而大陸地區人民依法取得台灣地區戶籍者,其公職參選及任職資格,均依特別法規定,不適用國籍法第20條放棄外國國籍規定。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天中午處理28日院會議程時,藍白經由表決,將政院版財劃法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等人所提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等暫緩列入28日院會報告事項,其餘報告事項、施政總質詢等都照列。而28日院會議程就包含傅崐萁等人所提的國籍法修正草案,外界預料草案當天將經由一讀付委審查。(編輯:謝佳珍)1141125
延伸閱讀
放寬中配參政綠指想效忠中共 藍:保障參政權劉世芳:任公職只能效忠單一國家 政府沒有歧視中配綠:任公職須對國家忠誠 依法只能有中華民國國籍陸配參政遭解職 黃國昌:若有必要將修兩岸條例藍指修國籍法保障陸配參政 內政部:法律清楚沒必要藍提國籍法修法 梁文傑:兩岸條例僅規定陸配參選權卓榮泰:公職人員不該有雙重國籍 一定要斷然拒絕- 2025/11/28 13:22
- 2025/11/27 19:46
- 2025/11/27 14:47
- 藍委提案修法 陸配參政不用放棄國籍2025/11/25 21:49
- 2025/11/25 12:11
- 2025/11/24 16:2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藍批延伸外國定義 劉世芳:國籍法對各國同等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