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達成貿易協議 賴總統籲朝野支持:讓台灣一起大步向前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6日電)總統賴清德今天談及台灣與美國達成貿易協議說,未來台美經貿合作會更緊密,台美經濟可同步創造雙贏發展,會更有助於台灣產業立足台灣、布局全球、行銷全世界,希望國民團結。
台美關稅談判在美東時間15日結束總結會議,行政院透過新聞稿表示,雙方達成包括「台灣對等關稅調降為15%且不疊加MFN、半導體及半導體衍生品等232關稅取得最優惠待遇、擴大供應鏈投資合作、深化台美AI(人工智慧)戰略夥伴關係」等多項談判預定目標。
賴總統上午在台中市出席「2026台中百工百業博覽會開幕典禮」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今天清晨「都沒有睡覺」,一直密切關注談判過程,一有狀況隨時解決,直到談判簽訂後大家才放下心。大家一起努力,台灣未來會更好,也呼籲未來朝野黨團支持這份協議,讓台灣一起大步向前。
賴總統說,這次談判政府將協助台灣企業出資、投資美國2500億美元(約新台幣7兆8763億元),台灣政府將運用信用保證支持金融機構授信台灣企業,到美國投資額度2500億美元。
賴總統表示,談判得到4項目標,首先是對等關稅降為15%且不疊加,這是美國主要貿易逆差國包括日本、韓國與歐洲聯盟相同待遇,過去日本、韓國對美簽訂有自由貿易協定或類自由貿易協定,日、韓商品銷往美國相對台灣商品有競爭優勢,現在「大家全部都拉平」,提供台灣傳統產業銷往美國好機會。
美國貿易擴張法第232條款
- 目的:針對進口特定產品是否影響美國國家安全,進行調查與認定
- 調查機關:美國商務部產業與安全局
- 作法:若認定進口產品對美國國家安全造成威脅,總統具有對進口該產品採取調整措施的裁量權,可能採取的措施包括提高關稅、設定配額或採取其他非貿易措施(如研發補助等)
- 申請人:可由利害關係人、任何部會或機關首長提出申請;商務部長也可以基於職權主動展開調查
- 程序:商務部應於決定調查展開日起270天內,向總統提出報告說明認定結果及建議因應作法;總統收受報告90天內決定是否採取調整相關措施,並應於作出該決定30天內向國會提出書面理由;若決定採取措施,須於15天內執行,並向國會提出最終報告
賴總統表示,第3個目標是「台灣模式」獲美國支持,後續美國會協助台灣政府土地取得、水電基礎設施,讓台灣到美國投資的企業形成群聚,有助於台灣與美國企業在研發設計及廣大市場上合作,讓台灣產業可進一步融入美國經濟結構。
賴總統說,第4個目標是不僅有台灣國家隊投資美國,美國也同意有美國國家隊投資台灣,投資對象包括半導體、AI、國防產業、安控產業、次世代通訊產業與生物醫療科技產業等。
賴總統表示,感謝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珍妮等談判團隊辛勞,包括到美國實體談判或在台灣視訊談判都非常辛苦,也感謝副總統蕭美琴、行政院長卓榮泰、國家安全會議及行政院相關部會都非常辛苦,談判時「都過美國時間」。(編輯:李明宗)1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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