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刪除公視董事延任條款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16日電)藍白不滿現行公視法存在董事「萬年延任」條款,因此提案刪除。立法院會今天表決處理時,儘管民進黨團反對,但藍白挾人數優勢通過,最終三讀修正通過公視法部分條文,刪除現行董事延任條款。
現行公視法明定,董事任期屆滿6個月前,應依規定改聘,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聘時,延長職務至新聘董事就任時為止。不過本屆公視董事會已於去年5月任期屆滿,至今提名名單仍懸缺。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與民眾黨團日前都提出公視法修正草案,指鑑於公視董事「萬年延任條款」嚴重影響公視治理運作,為維護公視專業公正性,刪除公視法現行條文董事延任規定,盼盡速讓公廣集團治理回歸正軌。
藍白所提的公視法修正草案於去年11月經立法院會逕付二讀後交付協商,儘管朝野於今年1月13日完成協商,但刪除延任條款仍保留送院會處理。
朝野將公視法修正草案排入16日院會議程。院會廣泛討論時,國民黨書記長羅智強表示,第7屆公視董監事已於去年5月屆滿,文化部應於前一年提出新的董監事名單,盼修法通過後,文化部好好提出適任的董監事人選。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表示,公視董監事應具備公立客觀條件,才能維繫公視的超然獨立,但現行公視法存在萬年延任條款,導致新董事未出爐前,還能延任舊董事,因此在野黨提案刪除延任條款、終結萬年董事亂象。
民進黨立委范雲抨擊,公視董事不是肥缺,是沒有薪水的志工,但藍營不分青紅皂白杯葛優秀的文化人、傳播學者與企業家,沒有專業人士願意被提名後還被羞辱否決,藍白的提案分明是要癱瘓公視董事會。
院會處理時,國民黨團、民眾黨團以提出再修正動議方式刪除公視董事延任條款;表決結果,贊成59人、反對49人,公視法依照藍白再修正動議文字三讀通過。
依據公共電視法規定,公視董事會由董事11人至15人、監察人3至5人組成,董事、監察人候選人經提交由各黨派依比例推舉的審查委員會,經全體委員2/3以上同意後聘任。(編輯:蘇志宗)1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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