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媒體指北京向在野提無人機條例原則 不符事實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21日電)國民黨今天表示,有媒體報導稱,北京向在野黨關切正在審議的無人載具條例,報導中的「以民代軍」等3原則,與國民黨版法案完全不同,報導明顯不符事實。媒體應善盡查證責任,不應以匿名造謠的方式汙衊在野黨,同時應自行澄清,提出道歉與說明。
自由時報報導稱,針對無人機條例審查,傳北京向在野提出「以民代軍」、「時程彈性」和「要求釋出供應鏈機會」3項原則。
國民黨召開記者會,文傳會主委陳以信強調,報導指對在野黨提出「以民代軍」、「時程彈性」與「釋出供應鏈機會」等3原則,與國民黨黨版法案完全不符。國民黨版本中第15條明列「為建立長期、穩定之無人載具產業發展及國防建設機制,持續推動無人載具產業發展」,中央應針對總額2400億元連續6年編列預算。
陳以信也說,國民黨版第16條也表明這些預算包含軍用無人載具的採購、產製維修工程以及訓練,絕非所謂「以民代軍」。其次,報導指「時程彈性」,但事實上相關法案在23日已預定進行公聽會,下周預計排第2次詢答並進入逐條審查,是以最快的速度進行,並沒有時間上的延宕。
陳以信表示,國民黨版的無人載具條例是為了支持國防、強化無人載具的採購與發展訓練,並兼顧國內發展無人機產業的相關誘因。國民黨所提的無人機條例才是最完備全面、能協助強化國防,也有助於國內無人機產業發展的完整法案。
陳以信補充,無人載具條例涉及國防部及經濟部相關業務,國民黨版本雖將主管機關列為經濟部,但明定國防部跟經濟部共列為主管機關,同時由於本條例涉及國防採購、研發補助、關鍵技術進口、資安審查及測試場域劃設等事項,由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共同辦理,在法律意義上國防部及經濟部是相等的。
與會的律師葉慶元指出,該報導稱無人機條例審查北京向在野黨提3原則,非意見的表達而是事實指控,必須有堅實的消息來源,且媒體應善盡查證責任,若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就構成誹謗,有刑法上的責任,也有民法上的賠償責任。
自由時報透過訊息回應表示,「無人機條例審查 傳北京向在野提出三原則」,全文要旨在揭露中國單方面的政治意志,並不是「在野黨服從北京指令」,何來污衊在野黨、甚至污衊國民黨。
此外,國民黨律師針對前例宣稱:「國民黨去拜訪北京相關人士的時候,根本都還沒有國防特別預算」,也是錯誤指控。當時執政黨早就宣布了將提出國防特別預算,以及大致的預算規模。(編輯:萬淑彰、蘇龍麒)1150721
- 2026/07/21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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