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改條例三讀 放寬老舊眷村年份定義解慈仁八村爭議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6日電)針對慈仁八村住戶遷移爭議,立法院會今天經表決,三讀修正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條文,刪除現行國軍老舊眷村為民國69年12月31日以前興建完成軍眷住宅的定義,改為眷改條例公布施行前興建完成的軍眷住宅且有改建的必要。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慈仁八村是因國防部疏失被丟包的最後一個眷村,國防部指出,因為現行眷改條例對於老舊眷村定義的年份,而丟包了慈仁八村,修法把年份擴大,就可以解決慈仁八村50戶眷戶遷移問題,而不是改建問題。
為更全面照顧與改善眷戶,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出「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現行國軍老舊眷村為民國69年12月31日以前興建完成軍眷住宅的定義,改為眷改條例公布施行前興建完成的軍眷住宅且有改建的必要。
羅智強表示,鑒於國軍老舊眷村的定義於民國85年制定時所規範,為69年以前的軍眷住宅,如今距當時立法已過去20多年,有必要修法放寬現行關於老舊眷村的定義。
立法院長韓國瑜日前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研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羅智強指出,政府在15年前花了新台幣5億元興建萬隆新舍,要把慈仁八村等27個眷村遷過去,結果因為國防部的疏失,導致萬隆新舍每年花1200萬元的維護管理費養蚊子。
羅智強表示,過去他請國防部解決慈仁八村的問題,直到去年底,國防部回覆不修法就無法解決,且國防部也多次告訴他,這次修法受影響的只有慈仁八村50戶眷戶,且是遷移,不是改建。
羅智強指出,他今天提出修法,讓慈仁八村眷戶可以遷走,萬隆新舍不會再花錢養蚊子,國防部可以活化慈仁八村現址,作為職務宿舍,這樣三贏的局面有哪裡不對。
立法院會今天處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在廣泛討論時指出,慈仁八村在78年落成,眷改條例在85年施行後,慈仁八村竟被列入要改善的老舊眷村,國防部在100年撤銷慈仁八村改建資格,眷戶提起行政訴訟,104年上訴駁回,判決確定。
鍾佳濱表示,羅智強的提案根本不是救濟案,而是特權案、弊案,羅智強所提的修法,把定義國軍老舊眷村的年份拿掉後,當年依眷改條例興建完成的眷舍,都可能援引慈仁八村的案例要求改建。在野黨立委為個案修法,貪圖個人私利,圖利特定族群,破壞人民居住正義。
羅智強指出,國防部打臉民進黨,眷改條例修法只適用50戶,而且這50戶是遷移,不是改建,政府不會多花一毛錢,結果民進黨還在繼續造謠。慈仁八村是因國防部疏失被丟包的最後一個眷村,過去參與協商的民進黨立委也認為國防部的疏失,不該由慈仁八村的眷戶來背,應要解決歷史共業。
羅智強表示,國防部指出,因為現行眷改條例對於老舊眷村定義的年份,丟包了慈仁八村,修法把年份放寬,就可以解決最後50戶眷戶的遷移問題,不是改建問題。
最終,朝野立委經表決,在藍白人數優勢下,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條文,刪除現行國軍老舊眷村為民國69年12月31日以前興建完成軍眷住宅的定義,改為眷改條例公布施行前興建完成的軍眷住宅且有改建的必要。(編輯:蘇志宗)1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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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眷改條例三讀 放寬老舊眷村年份定義解慈仁八村爭議2026/01/16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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