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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提分手砍死女友 彰化男子判無期徒刑定讞

2026/1/16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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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6日電)彰化縣賴姓男子不滿鄭姓女友提分手,夥同張姓男子持西瓜刀到芭樂園砍死鄭女,一、二審依殺人罪判處賴男無期徒刑、張男3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14日駁回賴男上訴,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賴男與鄭女原為男女朋友關係,2人合夥經營芭樂集貨場,張男是賴男的助手。民國112年間,鄭女向賴男提出分手,賴男認為鄭女沒有把芭樂集貨場的財務處理清楚,且覺得自己被利用,如果與鄭女分手後,自己將一無所有。

賴男於112年12月7日上午開車搭載張男到鄭女承租、位於彰化縣溪州鄉的芭樂園,賴男推倒鄭女後,由張男綑綁鄭女雙腿,賴男持西瓜刀朝鄭女揮砍26刀,其中有19道砍傷深度超過1公分。

賴男砍殺鄭女後,又持西瓜刀毀損鄭女自小客車,之後賴男聽見鄭女開擴音講電話求救的聲音,再次返回現場奪走鄭女手機,隨後開車離開果園。鄭女事後送醫急救,仍因刀刃砍傷造成大量出血,導致低血容性休克而死亡。

法院一、二審依殺人罪判處賴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張男有期徒刑3年6月。賴男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黃世雅)1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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