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議題受關注 立法院將審失智症基本法草案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25日電)台灣進入超高齡社會,失智問題備受關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8日將審3黨所提「失智症基本法」草案,其中3版均提出在行政院層級建立跨部會推動機制,並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
國家衛生研究院2023年全國社區失智症流行病學調查發現,全台65歲以上長者失智症盛行率為7.99%。
面對超高齡化社會失智症問題,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排定28日審查國民黨團、台灣民眾黨團,及民進黨立法委員林月琴等19人,分別提出的3版「失智症基本法」草案。
根據3版草案,皆提出在行政院層級設置失智症防治照護委員會或失智症推動小組,並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建立跨部會推動機制。行政院或中央主管機關並應訂定失智症防治照護白皮書、失智症基本計畫或防治照護政策綱領。
此外,3版皆要求確保醫療照護服務體系的連續性與可近性、建立失智者決策支持機制、推動早期發現早期介入機制,並建立資料蒐集機制、推動研究發展,經費上也應確保政策推動落實。
較特殊的是,在失智症定義方面,國民黨團版強調包含未滿65歲的年輕型失智症者,並在後續條文中明訂主管機關應提供職業重建、職務再設計、就業支持、轉職協助及勞動權益保障措施。林月琴等19人版則在條文中另定義輕度認知障礙者。
友善及無障礙的生活與社會環境部分,3版皆有所強調,包含提升大眾正確認識、減少歧視與污名等。其中國民黨團版並要求政府採取措施消除居住、交通、金融服務等生活空間的物理與心理障礙。
林月琴等19人版本則除政府應建構失智症友善及無障礙之生活與社會環境外,另要求金融機構、零售業者及其他提供日常生活基礎服務的企業經營者,依失智者需求進行合理調整及必要協助。民眾黨團版本則於合理調整相關條文中,加入大眾運輸業者。
此外,僅林月琴等19人版獨立列有司法保障相關條文,要求政府於偵查及相關司法程序階段,建立失智者程序保障及司法協助機制。
經費部分,3版均要求應寬列經費確保政策推動,但僅民眾黨團版要求設置「失智症推廣照護基金」新台幣100億元,於施行後5年內分年編列預算,並設基金管理會監督基金運用。(編輯:林興盟)115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