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新制將上路 內政部:對建案成本影響微乎其微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9日電)大型新建物強制設置屋頂光電政策8月1日起上路。內政部今天說,據估算,以建築面積1000平方公尺新建築物估算,應設置50瓩系統,約不到新台幣200萬元,且設置成本僅需約12年即可回本,對建案成本影響微乎其微。
「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新制將在8月1日上路,規範新建、增建等建物的建築面積若達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以上;或建物改建時變更屋頂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另排除宗教殯葬類、危險物品類、經認定不宜設置、受光條件不足等4類建築。
針對聯合報今天報導「屋頂強制設置光電配套不足」。內政部國土署透過新聞稿回應,為落實國家「2050淨零排碳與綠色成長」目標,已攜手經濟部循序漸進推動屋頂光電政策,且在「結構安全」、「消防風險」與「設備維護」等3大面向都已有相應措施。
國土署表示,在結構安全部分,光電設施須符合經濟部訂定標準,包括光電模組須通過5400帕斯卡壓力測試,具備抗17級強風能力,且須通過動態風壓測試以確保結構穩定。同時考量地震、颱風影響,已明確規範電路設計須具備「獨立運作」功能,當災害導致外部電網中斷時,建築物自身仍具備獨立供電功能。
國土署說,消防署也訂定「消防機關搶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火災指導原則」,並納入「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明確告知第一線人員搶救策略,以保障救災安全。
國土署指出,立法院在2023年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要求經濟部與內政部就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的建築物屋頂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內政部旋即依授權訂定「新建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並邀建築師公會、光電公會、不動產開發業、工研院等團體相關單位研商。
針對民眾關心設置成本,國土署表示,據經濟部及建研所估算,太陽光電建置費用每瓩約3.8萬餘元,以建築面積1000平方公尺新建築物估算,應設置50瓩系統,約不到200萬元,且屬法定設施,建商應在申請建照時就納入規劃,設置成本僅需約12年即可回本,對建案成本影響微乎其微。
國土署指出,內政部與經濟部後續也會就建築與消防規範、太陽光電產業鏈管理、設備國家標準及全國能源政策等,持續滾動式檢討及提出精進措施。(編輯:林興盟)1150609





















![世足歷屆主題曲回顧 夏奇拉3度獻聲居冠、LISA柾國引入韓流風[影]](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cover/420/20260608/799x600_921933020267.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