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宮廟違規燃放煙火釀濃煙 均遭市府開罰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27日電)高雄三民區某宮廟昨天燃放鞭炮產生粒狀物及製造噪音;另有宮廟在鹽埕區燃放煙火產生濃煙,主委還與警方發生拉扯及阻擋,遭依妨害公務等罪嫌偵辦。2間宮廟均被市府依法開罰。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員警說明,昨天晚上10時3分許獲報,稱九如二路有妨害安寧狀況,員警到場了解,為45歲翁姓男子於廟會活動期間違規施放爆竹煙火,全案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妨害安寧裁處。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員警指出,前金區某宮廟隊伍在參與廟會遶境期間,於鹽埕區富野路燃放煙火產生濃煙,影響行車視線,警方當下向廟方勸阻,但該廟43歲高姓主委與警方發生拉扯及阻擋。
警方表示,2間宮廟因燃燒物品產生濃煙,足以妨礙行車視線,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舉發,最高可處新台幣2400元罰鍰,另依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等罪嫌,將高男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提到,三民區宮廟活動燃放鞭炮,產生明顯粒狀物,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可裁處1200元至10萬元罰鍰,另於禁止時段使用擴音設備致妨害安寧,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可裁處3000元至3萬元罰鍰。
至於鹽埕區有宮廟燃放煙火產生濃煙部分,違反空污法第32條規定,裁處1200元至10萬元罰鍰,另有5處炮屑未清掃、亂丟煙蒂及垃圾等,違反廢清法第27條,各裁處1200元至10萬元罰鍰。(編輯:李錫璋)115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