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金門縣總預算案 協商期滿前達成共識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3日電)金門縣115年度總預算案一度卡關,經內政部介入協商,金門縣政府與金門縣議會順利在6日協商期滿前達成共識,今年度金門縣總預算案除金門酒廠廈門有限公司預算減列90%外,其餘預算項目將依金門縣議會4月23日三讀通過的決議辦理。
金門縣議會4月23日就金門縣115年度總預算的三讀結果,全數刪除金門酒廠廈門公司預算,並對金門縣政府產業發展處、工務處、地政局、文化局、衛生局、文化園區管理所、金門酒廠總公司部分預算項目刪減或凍結,其餘按縣政府提案內容通過。金門縣政府為此依法申請內政部調解。
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4項規定,縣議會未於年度開始後3個月內完成縣(市)總預算案審議,縣政府得報請內政部協商,於1個月內凝聚共識作成決定,逾期則由內政部逕為決定。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此案金門縣政府是在6月4日報請內政部處理,內政部6月15日召開協商會議並請縣府與議會雙方針對無共識的金酒廈門公司預算持續溝通,後續雙方均表達同意金酒廈門公司預算以減列90%的方式處理,其餘則尊重議會三讀結果,因此內政部也依法按照雙方共識內容作成決定。(編輯:蘇志宗)115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