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拒檢一路亂竄最高罰16.5萬 落網辯不適仍送辦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3日電)高雄王姓機車騎士遭攔查拒檢,加速逃逸一路違規,數度逆向行駛,經警檢測王男酒測超標;王男落網辯稱身體不適,戒護送醫無異狀仍送辦。警舉發違規,最高可罰16.5萬。
高雄市警察局前鎮分局深夜巡邏時,發現53歲王男騎乘機車形跡可疑,警方依法示意停車受檢,不料王男卻加速逃逸,過程中不僅全程未開啟頭燈、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更數度逆向行駛;警方見狀全程尾隨蒐證、掌握犯嫌動向,待時機成熟迅速展開攔截,最終於鳳山區永安街成功強勢攔停。
警方盤查時,立即聞到王男身上散發濃厚酒氣,依法實施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當場依現行犯逮捕。
不過,王男遭查獲後突然聲稱身體不適,警方立即通知119救護人員到場協助,並全程戒護送醫檢查,經醫師確認身體並無異狀,再依法帶返派出所接續偵辦。
另外,針對王男交通違規行為,警方今天表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舉發「無照駕駛」,最高可處新台幣3萬6000元罰鍰,並依法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另依同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舉發「酒後駕車」,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
另就「夜間未開啟頭燈、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均依法舉發,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逆向行駛)」,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拒檢逃逸」最高可處3萬元罰鍰,以上各項違規,合計最高可裁處16萬5000元罰鍰。(編輯:陳仁華)1150703




















